窦海波,男,汉族,山东淄博人,硕士,讲师,国家一级篮球裁判、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009年7月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获教育学学士学位;2012年7月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获教育学硕士学位,2013年进入咸阳师范学院体育学院任教。
任职以来,主讲体育学院《篮球》普修、《运动训练学》、《运动训练学研究》、大学体育《篮球》、《太极拳》等课程的教学工作。主要从事体育教学与训练和学校体育方面的研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篇;主持厅局级课题2项;校级课题一项;参与省级课题1项。多次参加各种赛事的执裁工作,获得了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