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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补考工作安排 及学籍清理的通知
来源:体育学院 作者:体育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03-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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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现将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补考及学籍清理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工作

1.考试组织:

补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指导、各院系具体实施。公共课程的补考时间由教务处安排,全校同时进行,其他课程考试在规定时间内由各院系自行安排。所有课程的考场编排、监考工作由各院系负责实施,补考试卷的评卷、登分工作由课程承担单位组织实施。

2.考试范围:

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及缓考课程。

3.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补考学生以班为单位到所在院系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224-26日。

4.考试时间:

31-2日(星期六、星期日)

5.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补考工作按考试工作规范组织实施,考场按标准考场编排,

要严格执行“单人单桌、每考场至少安排两名监考教师(30人左右为两名,60人左右为三名)”的规定。补考期间各院系要安排领导值班,巡视考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请各院系于227日将考场安排表及人数上报教务科。

2)考查课程补考工作,由各任课院系负责实施,考试时间安排在31日以前进行,并及时将补考的时间、地点通知学生所在院系。

3)学生考试作弊课程不得参加补考。

4)各院系要根据成绩册和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数据仔细核对学生的不及格科目和名单,切实做好报名工作。

5)补考结束后,各院系及时组织教师进行集体阅卷、现场登分。36日前将补考成绩登记册交教务科。

6.各院系将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所有成绩册于开学第一周内交教务科。

请各院系务必重视补考工作,加强考纪教育,认真安排实施,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籍清理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200750号文件《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版)第十章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之规定,要求对补考后学生的不及格课程进行清理,并对超过规定门数的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学籍处理。

1.各院系仔细核对本院系学生经补考后的不及格课程及门数,并通知有关学生进行签名确认,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学生。请将清理确认后的不及格课程一学期3门以上(含3门)或入学来累计5门以上(含5门)的学生名单及处理结论经院长(系主任)签字盖章后务必于2013312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2.教务处根据各院系提供的名单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上报学校审批。

三、各院系应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之规定,对学生入学注册进行严格审核,组织学生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学生报到注册表》,对学生报到注册情况进行汇总,特别是对逾期两周未报到的学生进行认真清理,并于311日将《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汇总表》、《开学两周未报到注册学生情况统计表》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科。

附:1、公共课补考时间安排表

2、补考教室分配表

3、咸阳师范学院学生报到注册表

4、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汇总表

5、开学两周未报到注册学生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4年2月22

联 系 人:冯睿琳

联系电话:33720546

主题词:补考学籍清理通知

发(送):各院系 18

咸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4222日印发

联系电话:029-33722020 电子邮箱:tyx@xync.edu.cn 学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东段 邮政编码:7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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