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咸阳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咸阳师范学院学工部体育系
三、竞赛日期及地点:
竞赛时间:2014年12月18日—12月19日(每晚18:30开始)
竞赛地点:体育训练馆三楼
四、参加单位:政治与管理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于右任书法学院)、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外语国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商学院、设计学院、体育系。
五、组别:比赛分A组和B组
A组:体育系
B组:其他各院
六、竞赛项目:
(一)A组:体育系
1、竞赛套路(长拳、南拳、太极拳任选)
2、传统拳(披挂、翻子、通臂、红拳等任选)
3、短器械一项(刀、剑任选)。
4、长器械一项(棍、枪任选)。
5、集体项目一项(6人及以上,内容不限,必须配音乐)
(二)B组:其他各院
1、拳术一项:长拳(初级第三路)、自选拳、南拳、太极拳(简化24式或者中国武术段位杨式太极拳一二段、或者三段)等拳术任选一项
2、传统拳一项:披挂、翻子、通臂、红拳等任选
3、短器械一项:初级刀、初级剑、自选剑术、双节棍等任选
4、长器械一项:初级棍、初级枪任选
5、集体项目一项:人数要求6人及以上,内容不限,必须配音乐
七、参赛办法:
(一)各参加单位可选派领队1人(由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担任),教练1-2人。A组以年级为单位报名参赛,B组男、女运动员共12人。参加中国武术段位考评及晋升段位的学生可在体育系群体教研室报名。
(二)各院、系运动员必须是咸阳师范学院注册在读学生,B组男女运动员限报1项,可兼报集体项目1项。
(三)参加B组集体项目比赛,应派出男、女至少共6人组成的队伍参赛。
(四)太极系列、木兰拳扇、长拳拳术项目可配乐(配乐带有说唱者不予评分)。
(五)运动员比赛检录时必须交验学生证及《身份证》。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各单项、集体项目比赛。
(二)集体项目演练时间不能少于3分钟,每不足时间0.1至5秒,由裁判长从该项最后得分中扣0.1分,6至10秒扣0.2,依此类推。
(三)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编制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参加中国武术段位考评及晋升段位的学生主要以《中国武术段位制教程》杨式太极拳一、二、三、四段及长拳等为主。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总分:
A、B组设男女团体总分一项,A组奖励第一名,B组奖励前三名。
(二)单项奖:各项目报名人数在8人(队)(含8人、队)以下,如5-8(人、队)则奖励前三名;2-4(人、队)则奖励第一名。单项男、女及集体项目在8人(队)以上则分别录取前8名,并予以奖励。各单项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集体项目双倍积分。
(三)确定团体名次方法:每队按A、B组各单项、集体项目所获名次分相加,即为团体总分,高者列前。单项、集体项目、团体总分相等时,按规则执行。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并给予奖励(评选办法另定)。
(五)运动员因受伤不能参加比赛,必须出其本次比赛组委会指定医生诊断证明,并经仲裁主任批准。运动员因无故弃权者,将取消其这次参赛的所有成绩与计分,代表队不得参与“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
十、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要求在统一印制的报名表上进行报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10日前交体育系办公室陈鹏生老师处。
十一、注意
技术会议定于12月16日下午4:30点在体育系会议室召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咸阳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联系电话:33722020
咸阳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