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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来源:体育学院 作者:体育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5-06-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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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教学工作,建设具有良好思想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稳定教学秩序,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咸阳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体育系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第二章教师任课资格

第二条教师应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第三条课程主讲教师应该知识面广、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工作责任心强。原则上应由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

第四条新任教的青年教师必须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和教师资格证,必须经历课外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的锻炼,写出完整的教学计划和教案,试讲并获得系教学工作委员会通过后,方能上课。


第三章课堂教学

第五条教学大纲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也是检查教师教学活动的标准。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本课程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时分配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

教学大纲应由教研室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不断更新、充实和完善,通过集体讨论制定,系主任批准后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教学大纲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

每门课程均应有完整的教学大纲,无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设。

第六条各门课程都要选用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重点是面向二十一世纪教材、国家示范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并结合教学内容改革与课程建设的需要,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抓好讲义与自编教材的规划和建设。严禁使用质量不高的人情教材。

第七条一门课程由多位教师同时开课,应决定课程负责人,对该门课程的教学负总责。

第八条本科基础课教学原则上应有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承担。教授必须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第九条备课是教师实施教学的重要环节。教师应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和已有的知识结构,研究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

第十条任课教师要在备课上下功夫,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大量阅读参考文献资料,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每个章节的基本要求,明确重点、难点,科学合理的安排教学内容,写出详细的教案。

教案作为教学实、施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本节课的教学目的和任务;讲授的内容提要;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法;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应采用的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图表、教具、幻灯、录像、VCD光盘、多媒体课件等直观教学手段的使用;课后思考题、作业、参考阅读书目等。

第十一条教师要努力钻研业务,注意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适应学科发展和实际应用的需要。

第十二条课堂讲授是教学过程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教师讲课前应依据大纲认真填写教学进度表。课堂讲授过程中,应努力做到要领讲解准确,语言简练清楚,示范动作规范,要加大单位时间内授课的信息量和学术含量。要突出重点、难点,启发学生积极思维,使学生能够对所学知识融会贯通,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创新能力。

第十三条课堂讨论时,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和不同意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既要肯定具有创新精神的见解,同时要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

第十四条开课伊始,教师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以增进师生之间的联系和了解:要介绍本课程学习计划,并详细说明本课程教学中课外练习(作业)、测验、考试、实验等在总评分中所占的比重。

第十五条每次上课,教师要检查学生的到课情况,注意维持课堂秩序,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系和院教务主管部门反映。

第十六条教师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使用普通话,表述清晰流畅、板书清楚、规范。


第四章课外指导

第十七条课外学习指导的目的是培养学生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和习惯,主要内容包括:指导学生制定自学计划;指导学生阅读参考书刊,查阅文献资料;指导学生掌握学习规律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善于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

第十八条辅导答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辅导教师应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准备,及时做好辅导答疑工作。辅导答疑可采用排定时间到场地(教室)进行个别答疑,也可对普遍性问题进行集体辅导,但次数不宜过多。辅导答疑时既要热情帮助基础较差的学生,又要注意满足优秀学生的需要。


第五章教学纪律

第十九条为严肃教风,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一般情况下,对已排定的课表不得更改,没有特殊原因不得变动上课的时间、地点或更换教师。任课教师因病因事必须例行请假手续,由系办公室通知有关班级,并报教务科备案。教师请假4节以内由系主任审批,5节以上由系主任签字,报教务处审批。

第二十条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在保证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以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也可介绍不同的学术见解,但不应讲述与课程内容和课程学习无关的内容,也不能任意增减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

第二十一条教师上课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现代化通讯工具。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规范体育系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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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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