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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员培训制度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8-22 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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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员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我院裁判员业务水平,培养一批素质高、业务强、能担任本地区比赛任务的专业裁判员队伍,现制定裁判员培训制度。

一、课时要求

(一)三级裁判员培训课时4学时(两次理论课),讲述内容包括:场地器材规格及应用、裁判基本规则、基本操作程序等内容。

(二)二级裁判员培训课时8学时(两次理论课、两次实践课),理论课讲述内容包括:编排秩序册、组织比赛的步骤和方法、裁判理论与工作方法等。实践课内容包括:赛前的准备工作,赛中的临场执裁方法、各种裁判旗语、手势的联络及配合、在比赛中的应变能力培养等。

(三)报考各级裁判员的学生必须承担过本项目校外或校内比赛的裁判任务。

二、上课要求

(一)上课人数:每班以45人为一个自然班。超过一个自然班10人以上可分2个班,由两位老师分别授课,若某一裁判类别报名人数少于10人则不进行培训。

(二)课堂要求:每位老师上课前必须例行点名制度,对旷课超过1/3课时的学员取消考试资格。对上课缺课1/5人数的班级则不能上课,必须将情况上报群体教研室处理。

三、考试要求

(一)试卷要求:裁判理论试卷至少要出现4类题型,满分100分,分AB卷,考试前将试卷电子版交群体教研室审阅,审核通过后方可印刷。

(二)每门课程结束后,按学院考试制度安排监考老师,严格监考,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该项目裁判员证书发放资格。同时不允许该考生报考其他类别的裁判培训。

四、成绩登记及试卷装订

(一)批阅试卷严格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流水作业。三级裁判成绩由考勤成绩和理论成绩组成,二级裁判由考勤成绩、理论成绩和实践成绩组成。综合成绩达70分方可发放裁判证书。

(二)试卷装订参照学院试卷装订标准实行。

五、裁判培训费用

相关人员的补助,均以拿到裁判员证书的学员人数为基数核算。所收取费用按以下标准用于培训教师及负责人的各项劳务费,其余上交学院用作管理经费。

(一)三级裁判费用标准

按每位学员授课费10元、拟一份试卷30元、监考一次30元、评阅一份试卷1元的标准,为相关老师发放补助。

(二)二级裁判费用标准

按每位学员授课费15元、拟一份试卷50元、监考一次50元、评阅一份试卷2元的标准,为相关老师发放补助。

(三)负责人费用标准

负责裁判培训的报名、制表、填证、盖章等工作,按每位学员1元的标准补助,交通费按100元的标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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