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学生毕业的基本要求
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社会竞争力,加强体育学院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本科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特制订《体育学院学生毕业的基本要求》。
一、毕业学生在满足咸阳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和所授学士学位所需条件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可有资格向体育学院申请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一)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必须及格;
(二)体育学院学生专业实践活动登记卡必须合格;
(三)毕业论文必须获得良好等次以上;
二、素质技能测试不及格的学生,在毕业所在学期安排一次补测。补测不及格,缓发毕业证,直到测试合格后方可颁发毕业证。
三、体育学院学生专业实践活动登记卡不符合要求者,在毕业所在学期应积极参加校内外的专业实践活动。在毕业前仍不符合要求者,缓发毕业证,直到专业实践活动达到要求后方可颁发毕业证。
四、该规定从体育学院2017届毕业学生(2013级)中开始执行,具体解释权由体育学院解释。
体育学院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