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场地器材中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1、场馆管理人员发现场地或馆内有安全隐患、漏水、设备损坏、能源浪费等现象时,有责任迅速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能及时处理的,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2、凡利用场馆进行教学、训练、科研、竞赛、集会、健身或从事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学校场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本着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经学校安排或批准后方可使用。
3、体育馆和塑胶场地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体育场馆的水电和器材室由专人负责,钥匙由专人保管。
4、进入木板地面或塑胶地面体育场馆的所有人员,禁止穿硬底鞋,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墙面、椅面和桌面上随便刻画、涂写。
5、体育场馆管理人员每天训练或开放后应及时关灯、拉闸、关窗、闭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并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复原。
6、体育场馆的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通知有关部门下达工作联系单,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同意使用体育场馆。
7、体育器材必需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体育器材室。
8、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9、体育器材及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记,做好帐册管理,每年年底核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10、体育器材及设备原则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11、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霉、防锈等工作。
12、做到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体育器材及设备损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要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13、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师生借用,要做好借用记录。
14、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15、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16、体育场馆应首先保障学校周一至周五的正常教学需求。
17、除正常教学外,各部门、单位如需使用活动场馆,须提前三天填写使用申请单,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计划外的临时活动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18、体育学院将按照“教学优先”“公务优先”“先登记先使用”的原则对活动场馆使用者的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19、凡借用的器材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如有故意损坏的,除赔偿外,还要上报校领导进行处理。
20、管理员应根据教学要求制定每周课外活动场地、器材安排表。
21、保管员要认真负责,管理好器材。做到每天一检查(当天器材点数归类)、一周一大查(清点与整理)、每月一修整(修补和配齐器材),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22、凡校外租用场地、器材的,除按照上述条件外,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体育学院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