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保健课管理规定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体育保健课的教学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 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和我校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 、大学体育课为必修课,一般情况不得免修
特殊情况下(如伤残等级严重,确不能进行简单身体活动的)可以凭伤残等级证明向学校教务处申请免修大学体育课。部分学生因某些特殊原因无法正常进行体育课学习者,需参加体育保健课学习。体育保健课主要针对伤、病、残、体弱、特殊体型(过胖过瘦)及高龄学生等学生开设,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康复、保健体育教学。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体育保健班学习
1、高考体检明确记载有残疾且新生体检复查情况与之相符,并有 相关部门提供的残疾证明者;
2、高考体检明确记载有先天性或器质性心脏病史(并已治愈符合 入学体检规定)且新生体检复查情况与之相符者;
3、进校后因意外事故致伤致残,经指定医院证明不能参加正常体 育课者,应及时申请选修体育保健课,报体育学院备案并批准;
4、因手术或重病未痊愈,经指定医院确认在休复期内者。
三 、下列情况不作为申请参加体育保健班学习的理由
1、高考体检及新生体检复查中隐匿病情或未能如实反映病况者;
2、因体质或技能等原因,不能达到某些运动标准者。
四、保健班学生成绩评定
1、学生需按时上课,缺勤超过总课时1/3者,取消考试资格。
2、因病情变化需请假者,需提交医院证明。
3、学生的体育成绩按国家颁布的《体育课程指导纲要》的要求及体 育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体育保健课的期末总评成绩原则上不超过80分。
五、保健班转入程序
学生在进行其他体育选项学习过程中,因伤病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正常学习者,应及时到体育学院办理转体育保健课学习手续,如未能及时办理转项手续,将无法取得本学期体育课成绩。具体申请程序为: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原因,并提交有关的病历、病情证明等有效材料经所在学院确认签字盖章后交体育学院,体育学院审核通过后,将该生转入体育保健班学习,并通知任课教师和做好备案。
六、特别说明
凡是符合体育保健课学习条件者,如因个人原因隐瞒病情,在学校组织学生网上体育选课时未选体育保健课,或出现伤病后未及时到体育学院办理转入保健班手续,如出现伤病加重甚至出现人身意外、无法取得体育课成绩等不良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七、本规定由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体育学院
2020年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