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裕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与当前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使我县达到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全覆盖的目标,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吸引更多人才投身教育事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届、历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幼儿教师必须为学前幼儿教育专业、中学教师需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至2001年9月1日期间出生) ;2019年毕业的在校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后可报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要求。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二) 专业要求。参照《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三) 资格要求。
1、具备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2、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提供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证明(毕业证、普通话证书、有效期内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单),且录取上岗任教一年内考取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四)身体要求。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经体检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适应基层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招聘岗位
2019年赴内地高校招聘教师岗位计划70名。主要招聘学前幼儿教育10人,小学教师25人,中学教师35人。
1、初中教师岗位
岗位描述:语文教师5人,数学教师5人,物理教师6人,化学教师6人, 计算机教师3人,生物教师2人,美术教师2人,音乐教师2人,体育教师2人,政治教师1人,历史教师1人;
2、小学教师岗位
岗位描述:语文教师8人,数学教师8人,计算机教师2人,体育教师3人,音乐教师2人,美术教师2人。
3、学前幼儿教师
岗位描述: 幼儿教师10人。
四、招聘流程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提前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资格审查按照简章规定执行。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或证明、普通话证书、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基本情况、个人特长、受表彰情况)、《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面试。由招聘小组结合实际现场组织面试,被录取教师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通过试讲、答辩、幼教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4、招聘结束后,后续工作如体检、政审、培训等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五、工作待遇
1、优惠政策,免试待遇。
(1)面向全国招聘只设面试免笔试,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将纳入特岗教师系列。面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
(2)具备招聘条件的内地户籍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在裕民县有过实习支教经历,提供当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合格证书或证明,招聘时可免笔试免面试,经应聘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后可直接签订录用合同。
2、工资待遇
(1)参照我县2019特岗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中小学:本科每人每月应发工资4976元,大专每人每月应发工资4718元,中专每人每月应发工资4604元;幼儿园:本科每人每月应发工资4956元,大专每人每月应发工资4700元,中专每人每月应发工资4587元,上述工资均含五险一金。
(2)每年取暖费1500元;班主任费每月120元;在乡镇及以下学校工作每月享受200元基层补助。
(3)评选为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优秀的学校,教师人均享受1500元奖金;评选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的学校,教师人均享受1500奖金。
3、生活待遇
新招聘教师由所在学校、幼儿园安排周转房及相关生活设施,可拎包入住。
4、其他待遇
(1)凡已签订意向协议的新聘教师到我县工作后,未婚教职工原则上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并按照在编教师探亲报销标准给予报销往返交通费。探亲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期间。
(2)正式录取的内地特岗教师,岗前培训80学时。
5、录用后担任教师其间无故离职将承担相应解聘后果。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5日-2019年6月5日(节假日不休息)。
教科局人事办:0901-6726013 邮箱:910946139@qq.com
招聘组联系电话:组 长 唐 伟 18999743917
联络员 代慧祥 13319013386
裕民县教科局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